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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对教师提出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26-03-03  来源:   点击量:

学校要求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有关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的文件,掌握评估指标体系内涵,积极参与评建工作,具体应做到:

(1)认真备课,上好每一堂课,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特别要注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与提高,教育学生遵守课堂、实验、实习、考试纪律和保持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整洁。

(2)做好作业批改、考试命题、试卷评阅、毕业设计(论文)、实验实习指导等工作。

(3)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档案工作,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讲稿以及过程总结考核材料等。

(4)配合学校、学院(部门)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个人相关材料: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其他能够反映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证件。

(5)按照学校、学院(部门)工作进程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了解学校、学院(部门)概况,掌握教学工作情况;还要严格执行学校及本部门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配合所在部门,做好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及业务档案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6)实验教学教师还要加强实验(训)室等教学环境建设,自觉做好实验(训)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完好,环境干净、整洁;开放实验(训)室,做好实验(训)室规范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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