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室的使用秩序,合理统筹实验教学资源,保障实验教学、实训实践、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工作有序开展,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压实使用与管理责任,结合我院实验室运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教职工、在读学生、外聘实训人员及所有进入我院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的人员,课余时间所有实验室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先预约、后使用,无预约、不入场”的管理原则,严禁私自占用、随意进入实验室开展各类操作活动。
第三条实验室预约管理坚持教学优先、统筹安排、安全第一、规范高效、公平开放的原则,优先保障日常课内实验教学任务,有序开放科研实验、课程拓展实训、学科竞赛训练、创新创业实验等使用需求。
第二章预约管理原则
第四条优先级管理
常规课内教学实验为最高优先级,已排课的实验室时段不接受任何其他预约申请;教师科研项目、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集训、校级重点创新创业项目为次优先级;学生自主实训、课程补做实验、普通社团实验活动为常规优先级;同一时段多类申请冲突时,由实验室管理员统筹协调调整。
第五条预约时限管理
常规实验使用需提前1–3个工作日提交预约申请;大型精密仪器实验、多人集中实训、夜间及节假日实验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并附实验安全预案;单次预约使用时长原则上不超过4小时,同一团队当日仅限一次预约,特殊项目经审批可适当延长;临时紧急教学补做实验,可走加急审批流程。
第六条名额与频次管理
实验室根据场地面积、设备数量、安全承载能力限定单次使用人数,杜绝超员使用。为保障资源公平利用,同一班级、同一团队每周自主实验预约次数实行限额管理,由实验室管理员动态公示。
第三章预约方式与办理流程
我院实验室实行电话预约+纸质审批预约模式,具体预约方式及办理流程如下:

第七条 预约操作流程
申请人自行下载填写《交通运输学院实验室使用预约申请表》,详细注明实验内容、时间、人员及安全承诺;学生申请需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教师自主使用需本人签字;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员审核,夜间、节假日、大规模实验实训必须经中心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由管理员登记备案、安排场地与设备,告知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完毕后,现场填写纸质使用记录本,完成签字归档。
第四章预约使用规范
第八条 预约诚信规范
预约成功后需按时到场,无故未到场、未取消预约视为爽约;临时无法使用的,需至少提前1天主动撤销预约;累计爽约2次,暂停1个月实验室自主预约权限,需经安全教育复核后方可恢复。
第九条 现场使用规范
严格按照预约审批内容开展实验,不得擅自更改实验项目、扩大使用范围、更换实验设备、增加参与人员;全程服从管理员与指导教师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实验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安全隐患、耗材缺失等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并登记,严禁私自拆机、维修、改装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完成设备归位、耗材整理、卫生清扫、断电关水、关闭门窗,经管理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场。
第十条台账归档规范
所有预约记录、审批表、使用登记、安全检查记录由实验室统一存档,作为本科教学评估、实验室绩效考核、安全检查的核心备查资料,长期留存、不得涂改、缺页、销毁。
第五章取消、变更与作废管理
第十一条已预约时段如需变更时间、调整实验内容,需主动撤销原预约,重新提交申请,不得私自调整使用时间。
第十二条遇学校、学院临时教学安排、设备检修、安全排查等公共事宜,实验室有权统一取消或调整已预约场次,并提前通知申请人,不记入爽约记录。
第十三条逾期未使用、未签到的预约申请,自动作废,由管理员做好登记备注。
第六章违规处理规定
第十四条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预约权限、通报批评处理,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的,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1.无预约私自进入实验室、私自占用实验场地开展实验活动;
2.虚报实验信息、冒用他人账号预约、转借预约权限;
3.擅自更改实验内容、超人数、超时段使用实验室;
4.实验后未清理现场、未断电关窗、设备随意摆放;
5.违规操作设备造成仪器损坏、耗材浪费、安全隐患;
6.拒不服从管理员管理、扰乱实验室正常秩序。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交通运输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实验室开放预约管理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