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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12-22  来源:   点击量:

第一章

第一 为切实加强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针对性与有效性,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实验室,为隶属于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主要用于开展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且以单个房间作为具体管理单元。

第三条 总体规定

本办法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体系、工作原则、管理要求等关键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学校各相关部门、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及实验室,应严格遵循本办法,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校领导机构职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统筹规划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总体布局与发展方向;制定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重大政策与决策;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中涉及的跨部门、跨单位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学校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五条 主管职能部门职责

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制定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具体负责统筹开展全校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工作。其职责涵盖:建立并完善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各实验室的类别、风险等级、主要危险源等关键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或进行电子造册,实现信息化管理;定期组织对全校实验室分级分类情况的复核与检查,确保分级分类结果的准确性与时效性;组织开展针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培训、宣传等工作,提高全校师生对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认识与重视程度;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考核,推动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第六条 二级学院及教学科研单位职责

二级学院作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全面落实分级分类及安全管理要求。

具体职责:审核确认所属实验室的类别和风险等级,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本单位各实验室的相关信息,并提交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备案;定期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在实验室层面得到有效执行。

第七条 实验室职责

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本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要求,科学判定本实验室的类别和风险等级,并及时报本实验室所属二级单位审核确认。

具体工作包括:定期对实验室内部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辨识与评估,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按照规定在实验室门外的安全信息牌上准确标明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和所涉及的主要危险源,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当实验室的用途、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关键因素发生变化时,立即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重新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及级别,如需变更,应迅速报告所属二级单位;积极配合学校及二级单位开展的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第三章  分级分类原则

第八条 安全分级

实验室安全分级是依据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及其存量,运用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价方法,对本实验室安全等级进行判定。实验室安全等级划分为 Ⅰ、Ⅱ、Ⅲ、Ⅳ 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具体等级划分需严格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1)和《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2),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在风险评价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危险程度、潜在危害后果以及实验室的防护措施、管理水平等因素,确保安全等级判定结果准确可靠。

第九条 安全分类

实验室安全分类主要依据实验室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类别来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若同一间实验室涉及多种危险源,可依据等级最高的危险源来确定其类别。结合我校教学与科研的特点,实验室可划分为机电其他类别。类别划分可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附件3)。机电类实验室主要进行机械、电气等方面的实验,存在机械伤害、触电、电气火灾等安全隐患;其他类实验室则涵盖了上述类别之外的各类实验室,根据其具体危险源确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条 标识与更新

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和所涉及的主要危险源必须在实验室门外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上予以标明,安全信息牌应清晰、醒目,便于师生及相关人员快速了解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同时,当实验室的分级分类结果或主要危险源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安全信息牌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安全信息牌的内容应包括实验室名称、类别、风险等级、主要危险源、安全责任人、紧急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

第四章  分级分类流程与变更管理

第十一条 初次分级分类流程

实验室自评:各实验室依据本办法规定的分级分类原则,对本实验室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梳理与评估,初步判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

二级学院审核:专业人员对实验室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应实地考察实验室的实际情况,核对危险源信息,确保自评结果准确无误。审核通过后,二级学院将审核意见,提交至学校报备。

学校认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收到二级学院提交的材料后,组织专家对各实验室的分级分类情况进行最终认定。专家可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实验室的分级分类结果进行综合评估。认定结果确定后,将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各实验室的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并建立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第十二条 变更管理

当实验室的用途如研究内容、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重新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重新判定实验室安全类别及级别,并向所属二级学院报告。

二级学院复核与备案:二级学院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人员对变更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二级学院应及时修正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提交至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学校更新台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及时更新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同时,要求实验室按照新的分级分类结果,更新实验室门外的安全信息牌及相关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新建、改扩建实验室管理

新建、改扩建实验室时,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对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实验室的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并在设计方案中充分考虑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确保安全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实验室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实验室的安全分级分类是否符合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新建、改扩建实验室的相关信息纳入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第五章  分级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 不同等级管理差异

学校应根据实验室分级分类结果,针对不同等级实验室,制定并落实差异化的管理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细化与完善。对于安全等级为Ⅰ级/红色级的实验室,应实施最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配备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估,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对于Ⅱ级/橙色级实验室,应在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安全设施配备等方面,采取高于普通实验室的管理标准,确保高风险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对于Ⅲ级/黄色级实验室,应按照常规安全管理要求,结合实验室特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风险可控;对于Ⅳ级/蓝色级实验室,应在满足基本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注重日常安全管理的规范化与标准化,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 Ⅰ级实验室特别管理

安全等级为Ⅰ级/红色级的实验室,除执行上述严格管理要求外,还应报高校主管部门备案,接受高校主管部门的重点监管。学校应针对此类实验室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应加强对实验室关键设备、重要危险源的实时监控,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此外,Ⅰ级/红色级实验室应建立详细的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安全检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人员培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等,以便于追溯与管理。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与培训演练

安全检查: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实验室等各级责任机构应根据学校、二级学院和本实验室实际情况,分级开展相应的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定期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检查;二级学院应每周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实验室负责人应每日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危险源管理情况、安全防护设施配备与使用情况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责任人与整改期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培训演练: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和实验人员等应根据所在实验室类别和安全等级,接受相应等级的安全培训并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实验室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与防范、应急处置方法等。Ⅰ级/红色级、Ⅱ级/橙色级实验室应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和应急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并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实验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学校应定期组织全校性的实验室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 实验活动风险评估

在实验室开展的科研项目、学生课题,或其他实验活动应进行相应等级的安全风险评估。实验项目负责人应在实验活动开展前,对实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活动,各二级学院应进行严格审查、备案,学校应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实验活动,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实验活动的安全性。同时,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和防护用品,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六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八条 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主管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通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九条 考核评价

学校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纳入二级学院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实验活动风险评估执行情况等。考核结果作为二级学院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二级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第二十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兰州博文科技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相关的规定,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2.《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3.《高校实验室分类参照表》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2025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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