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规范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尊重学生兴趣、特长和专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严格执行学校转专业政策,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选拔出真正适合广告学专业学习,且具备专业发展潜力的学生。
(二)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统一、明确的接收条件与考核标准,面向全体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一视同仁。
2.择优录取原则: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选拔优秀学生转入。
3.双向选择原则:既尊重学生的专业选择意愿,同时学院根据自身教学资源和培养要求,确定接收学生名单。
4.规范透明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二、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结合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及培养容量,2024级普通本科生广告学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如下:
广告学专业可接收10人。具体人数可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和学校审批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三、接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学校任何纪律处分。
2.对转入专业有浓厚兴趣和明确的学习目标,且具备转入专业学习所需的基本能力和条件。
3.2024级在校普通本科生,入学后修满一学期课程,且第一学期所修课程(必修、选修)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
(二)专业特殊条件
广告学专业: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能够熟练掌握至少一种图形设计软件(如Adobe Photoshop、Illustrator等),有相关设计作品者优先。
四、具体考核内容和办法
考核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为100分,由学业成绩(30%)、专业基础测试(40%)、面试表现(30%)三部分组成。
(一)学业成绩(30分)
根据学生第一学期所修课程的平均绩点进行换算。平均绩点计算公式为:平均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换算标准如下:
平均绩点≥3.5,得25-30 分;
3.0≤平均绩点<3.5,得20-24分;
2.5≤平均绩点<3.0,得15-19 分;
平均绩点<2.5,得0-14 分。
(二)专业基础测试(40分)
测试内容:根据申请转入专业设置相应的专业基础测试题目。
广告学专业:命题设计,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意构思、草图绘制和电脑制作,重点考察设计创意、色彩搭配、图形处理能力。
(三)面试表现(30分)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认知、学习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对转入专业的适应能力等。学生需陈述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原因、未来学习规划,回答评委提问。
面试形式: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面试小组,采用个人陈述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30分。
五、工作流程
1.发布通知: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学院官网、公告栏等渠道发布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要求和时间节点。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设计作品、获奖证书等)。
3.资格审核: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
4.组织考核: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核内容和办法,组织专业基础测试和面试,安排专人负责考场纪律和评分工作。
5.确定名单: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各专业可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7.公布结果:学校审批通过后,公布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并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六、监督与申诉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监督小组,对转专业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生如对转专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转专业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申诉,监督小组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学生。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