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经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决定于2023510日至610日开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提交个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材料报送人事处。

一、时间安排

1510日~610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提交个人信息。

2514日~620日,确认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请的教师在人事处集中进行现场确认。人事处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人相关数据信息,维护好学后台信息数据等。

3626日~77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接收、审核各高校报送的申请材料。

4710日~714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整理材料、打印证书和申请表。

5715,甘肃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集中审核盖章,分发证书和申请表。

6716日前,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本批次数据库的维护、垃圾数据的清理等各项后续工作。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再提供纸质申请表和原格式的品德鉴定表,只需按要求在系统中填报申请信息,并据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即可。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个人承诺书》在网报界面下载打印,申请人本人签字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上传。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2申请人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由学校统一组织已聘拟任教人员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按《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要求出具合格结果。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各项材料,须对个人承诺内容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人事处    

202355





上一篇: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新区校区一期建设屋面光伏板、集热器招标公告

下一篇:关于学生王克新转学的公示

返回顶部